浅草社 :
1922年在上海成立,因出版《浅草季刊》而出名,是沉钟社的前身。发起人为林如稷,成员有陈翔鹤、邓均吾、王怡庵、陈炜谟、冯至等,是一批十八九岁的文学青年,多为四川籍。声称“虽是力量太小,但我们愿作农人,在沙漠和荒土中,精心培植文艺浅草”。1923年3月《浅草季刊》刊登小说、诗歌、剧本及翻译作品,注重文艺创作,不登文艺评论,作品大多揭露黑暗,向往光明美好的生活,思想倾向积极。
浅草社执著于新文学的建设。社团编辑《文艺旬刊》,后改名为《文艺周刊》。1923年7月5日《文艺旬刊》作为《民国日报》的副刊正式刊出,负责人前后有王怡庵、周乐山、陈承荫、陈炜谟、罗石君。《文艺旬刊》的编辑方针与《浅草季刊》不同:《浅草季刊》只发文学创作,不发文学评论;《文艺旬刊》兼发大量翻译作品、文学批评、学术研究等,内容丰富多样。浅草社主张各种文学流派的并存,不愿介入文坛上论争,注重创作实践,崇尚艺术至上。
浅草社的创作以“自叙传”式的抒情小说为主,受到了创造社尤其是郁达夫的影响,像林如稷、陈翔鹤、陈炜谟等人的作品表现苦闷彷徨的情绪,带有浪漫的色彩。他们注意借鉴西方现代派的艺术手法来表现人物复杂的心理世界,如写潜意识和刹那间的感觉,开拓人的内心世界,丰富了五四时期小说创作的表现手法。总体来看,刊物前后期成员的艺术主张、创作倾向差异较为明显。
鲁迅曾经评价道:“一九二四年中发行于上海的浅草社,其实也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团体,但他们的季刊,每一期都显示着努力:向外,在摄取异域的营养;向内,在挖掘自己的魂灵,要发见心里的眼睛和喉舌,来凝视这世界,将真和美歌唱给寂寞的人们。”
1925年初《浅草季刊》停办,浅草社自行解散。部分成员汇集北京,成立了沉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