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
指作者心中的忧愁苦痛、愤懑不平之情会激发他去从事创作,从而将自己的委屈、不满抒发出来。其可以上溯到《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一切音乐的创作,都源于人的内心。人心受到外物的影响而激动起来,于是通过音乐表现出来。西汉司马迁认为自己著《史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发愤著书”以“舒愤懑”。他在《报任安书》中说:“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然后列举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孙膑、吕不韦、韩非等人发愤著书的事迹,最后总括道:“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作者个人不幸的遭遇,可激发其志气和表达的强烈愿望,促使其以文章自见其道,以便名垂青史。唐代王昌龄认为:“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气来不适,心事不达,或以刺上,或以化下,或以申心,或以序事,皆为中心不决,众不我知。由是言之,方识古人之本也。”(日本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南卷《论文意》)他的抒写心中不快与愤气的主张,上承《诗经》怨刺时政、《楚辞》“发愤以抒情”的传统,下开韩愈不平则鸣说之先河。
中唐古文运动领袖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正式提出不平则鸣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韩愈认为,正如草木、河水等发声需要风的激荡,金石乐器发声需要人的敲击一样,文学创作也需要作者心中不平的激发。无论是“鸣国家之盛”,还是“自鸣其不幸”,都能成为激发创作的诱因。
不平则鸣偏重于“自鸣其不幸”,即社会的动荡、国家的苦难,以及个人的怀才不遇、报国无门。韩愈说孟郊作诗:“刿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