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 :
语出刘勰《文心雕龙·镕裁》:“凡思绪初发,辞采苦杂,心非权衡,势必轻重。是以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
在文学创作的准备工作中应遵循3条准则:①“设情以位体”,要确定一种适合于表达特定思想感情的文体。②“酌事以取类”,就搜集材料而言,意即要慎重选取与所要表达的主题相符的事例典故。取类,即取其与主题相类之义。③“撮辞以举要”,以简要的话列出写作要点,纲举目张,以使文章条理分明。
提出三准是为了克服开始构思时思绪纷乱的状态。刘勰认为遵循这3条准则写作才能做到“首尾圆合,条贯统序”,如果不按此做好准备工作,一味随心写去,结果将是“异端丛至,骈赘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