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
语出白居易《与元九书》:“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认为《诗》之所以居于六经之首,在于圣人以其感人心而能致天下和平。对于情、言、声、义的认识是白居易认识诗歌性质和功能的基本框架,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与元九书》)
诗人感于事,受到外物的触动,即动于情。正如刘勰《文心雕龙·物色》言:“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情是诗的发动机制和产生根源。苗言指语言辞藻的铺陈展开如同植物的躯干,是诗歌的文字修辞。诗的声音,即音韵就如植物的花朵,而义则是诗歌的旨归。这4个指标概括出诗歌产生的根源,以及构成诗歌的基本要素。言和声关涉诗歌形式,而义则集中于诗歌的内容。四者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产生感动人心的效果,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诗歌的社会政治功能。
对诗歌的功能定位决定了诗歌创作特定的美学追求。白居易的讽谕诗,尤其是其中的新乐府诗,是这一主张的典型诗体。在《新乐府序》中他准确地阐明了诗歌创作的美学形式与其所发挥的政治功能之间的对应关系:“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新乐府序》)以义为统帅,质朴激切,声随义转,突破了儒家传统的温柔敦厚之旨,对社会现实展开猛烈的批判。
白居易对于诗歌通俗化的追求有流于浅俗之嫌,但也大大地拓展了诗歌对于日常生活的表现力和叙事能力,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