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之水》 :
长期远戍他乡的戍卒不能与妻子团聚,而妻子又不能随其戍守异乡,由此所吟唱的怨辞。约产生于公元前11世纪末、7世纪初周平王末年(赵逵夫注评《诗经》)。
全诗三章,每章六句。各章基本相同,不同的仅是起兴之物的差异和戍守之地的频繁变化。“戍申”“戍甫”“戍许”反映戍无定所,归期渺茫,诗歌于反复咏叹之中看出空间的转移和时间的推移,而始终不变的是戍卒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哀怨之情。
写法上,诗歌采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一唱三叹,起兴尤为独特,马瑞辰和闻一多认为起兴句中“束薪”“束楚”“束蒲”包含有当时的婚俗,即隐喻诗人结婚不久即离家戍守在外。另外,“不流束薪(楚、蒲)”之“流水”象征时光飞逝、岁月蹉跎,自己却与妻子无法相见。“流水不能承载之束薪”象征戍边战士对妻子思念之情恰如深沉的束薪,流水也托它不起。
此诗的另一艺术特点在于含蓄,诗人胸中充满了独戍异地的怨思,但唱出来的歌词却不怨恨久戍,反而责怪思念的人不和自己一起戍守。孔子“哀而不伤”的诗评标准在这首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此种含蓄的表达方式和后世杜甫的诗风较为相似。语言朴素,难懂之句不见,一切如“扬之水”,缓缓从心中流淌而来,时而痛苦焦虑,时而含蓄雅致,时而情感爆发,自然而然,毫无矫饰之言。句式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间杂其中,和内在的情感一样,疏密有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