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悉】·中国古典美学中独特的一个美学范畴,有四层涵义:①美学本体意义上的“恶”,与丑同义,是指事物所具有的与美相反的价值属性。
参见C丑3条。
②伦理意义上的“恶”,与善相对,伦理意义上的恶与美学有着极密切的联系,当这种恶外化为某种形象时就成为了丑。
《儒林外史》第39回:“剪除恶人,救扶善类。
”恶人是思想行为丑恶的坏人,是的对立物。
在人性论方面,荀子是主张“性恶”论的,“人之性恶,其替者伪也。
”(《荀子·性恶》)人性既是恶的,也就是丑的,就不能有什么美;人性要成为美的,就必须有“伪”,即必须通过后天学习仁义道德,“无性則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
”(《荷子·礼论》)③审美心理意义上的“恶”,指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观照丑恶的事物时所产生的一种具有否定性质的态度和情感倾向。
清代乔亿《剑期说诗》引许彦周说:“作诗浅易鄙之气不除,大可恶。
”欣赏诗歌是为了获得美感,而充满浅易鄙陋之气的诗只能唤起人的厌恶之感。
美感和恶感这两种审美情感经过积淀就形成趋美避恶的审美心理定势。
叶燮说:“人皆美“物以类聚”。
美恶不相处。
③指文学作品的美与丑。
明谢棒《四滨诗话》卷二::“赵章泉韩涧泉所选唐入绝句,惟取中正温厚,闲雅平易。
若夫雄浑悲壮,奇特沉郁,皆不之取。
惜哉1洪容斋所选唐人绝句,不择美恶,但备数尔。
间多仙鬼之作,出于偏稗小说,尤不可取。
”清方东树《书惜抱先生志后》:“夫唐以前无专为古文之学者,宋以前无专为揭古文为号者,盖文无古今,随事以适当时之用而已。
然其至者,乃并载道与德以出之。
三代、秦、汉之书可见也。
顾其始也,判精粗于事与道;其宋也,乃区美恶于体与辞,又其降也,乃辨是非于义与法。
噫!论文而及于体与辞,义与法,抑末矣。
耐后世至且执为绝业专家,旷百年而不观其人焉。
总非以其义法之是非,辞体之美恶,即为事与道显晦之所寄,而不可昧而杂,圆而托耶:文章者;道之器:体与辞者,文章之质:范共质,使肥瘠修短合度,欲有妍而无姚也,则存乎义与法。
”所谓“区类恶于体与辞”,是指区别体裁与文辞的美和丑。
清李渔《窥词管见》第十期:“诗词未论美恶,先要使人可解。
白香山一言破尽千古词人魔障,·舞奴尚使能解,况稍稍知书识字者乎。
尝有意极精深而词涉海,翻绎数过而不得其意之所在。
此等诗词,询之作者,自有妙论。
不能日即玄享问此累盈篇之奇字也,有咪诸高阁,侠再读数年,然后窥其涯诶而已。
”认为诗词要以通俗晓畅为先,不要因论美丑而弄得晦涩难懂。
近人黎庶昌《读古文辞类序》,“文章优劣,如人之有妍嫩美恶,触目自见,匪一人之力所能私。
”以人有美丑为喻,说明文章亦有优劣。
生而恶死,美香而恶臭,美富贵而恶贫贱。
”(《原诗》外篇)①指人的美丑。
《庄子·山水》④生理意义上的“恶”。
其实,-的发生学的角度来说,生理意义上的“恶”是审美心理的最初的形态。
这从“美香恶臭”和《释名》对“丑”的解释可以见出(详见[丑]条)。
审丑(美)心理发展到高级形态后,这种“恶”则成为审美心理结构的最基层,对人的审美活动产生制約作用。
如-朵鲜花远观很美,如果靠近后一股薰鼻的臭气从花中飘出,你就会美感全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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