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年12月版,1990年4月版。3万字。在《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数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1980年6月第二版和1983年教育部颁发的《高中数学教学纲要(草案)》的基础上,按照“降低难度,减轻负担,教学要求明确、具体”的3项要求修订而成。与1980年第二版大纲相比,本大纲删去了微积分初步,数的进位制和逻辑代数简介,一元多项式和高次方程等内容;概率、行列式和线性方程组等内容改为选学。删简后的必学内容作为基本要求,是全国所有中学都要学习的,是考试命题和评估教学质量的依据。其中高中部分与1983年《高中数学教学纲要(草案)》中的基本要求相同。《高中数学教学纲要(草案)》中的较高要求,即保留有微积分初步和概率等内容的部分,则列为本大纲附录。教学内容分科编排。在初中,一年级设代数,二年级与三年级并设代数与几何,各年周课时数为5,6,6。在高中,先并设代数与立体几何,后并设代数与平面解析几何,各年周课时数为5,5,5。为了使教学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本大纲在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中,除了规定初中、高中各科的教学要求之外,还在分科、分年级列出的单元教学内容纲目的后面,增加了对各项知识教学、技能训练、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的具体要求。对认知领域的具体要求,本大纲区分为4个不同层次,并由低到高分别用了解、理解、掌握和灵活运用来表述。1990年4月第二版,作为修订本对部分内容作了调整。
《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
《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