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类型论:亦称“社会范畴论”,受众研究的主要理论之一。1959年,美国学者约翰·赖利与马蒂尔达·怀特、赖利在《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中最先提出这一理论。“社会类型论”是对“个人差异论”的补充、修正与发展,它以社会学为理论基础着重强调社会群体性的差异,而“个人差异论”则强调个人心态和性格等方面的不同。“社会类型论”认为:尽管每个受传者的个性千差万别,但在一定的社会阶层中,由于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兴趣、年龄等方面的接近,某个社会群体中的成员会有大致相同的社会经历,或有比较一致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某一社会类型的成员对同一讯息会有大体一致的反应,大众传播机构和大众传播工作者可以据此针对一定的社会群体的特定需求去选择和制作讯息,使其更有吸引力,增强传播效果。受传者在接受讯息时,由于受到群体意见的影响和指导,也会倾向于选择与其所属群体一致的传播内容,做出大致相同的理解和反应。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