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S. :
生于英格兰斯塔福特郡利奇菲尔德,卒于伦敦。1728年入牛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读书,13个月后因付不起学费而辍学;1755年因其在词典编纂和文学创作方面的贡献,牛津大学授予其硕士学位,1775年又授予其博士学位。
1746年,伦敦出版商以英语规范化为目的邀请约翰逊编写一部词典,次年他便撰写了《英语词典编写计划》,签订了出版合同,雇佣6名誊写助手后着手编写。1755年《英语词典》出版,分上下两册,共2300页,收词4.35万条,例证11.8万条,其规模超过了之前的任何一本英语词典。
受所处时代影响,约翰逊认为词典编纂可以规范语言的使用,故在举例说明词语用法时,选取了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以来的名家名作,并在有争议的用法上添加使用限制的标记。不过,他也发现语言在不断变化,不一定按照规定的方向发展,阻止语言变化是不现实的。正是由于词目和例证都取自名家作品,这部词典的规范作用得到用户的普遍认可和接受,这也是英语词典史上首次采用真实语料来解释词义,而且还把引例按时间顺序排列,具有历时词典的特征。约翰逊被公认为是英语词典之父,他主编的《英语词典》成为现代英语标准化的典范,后来的《牛津英语大词典》和韦伯斯特的《美国英语词典》在一些词条上分别引用了这部词典的引文和释义,并标注“1755 Johnson”字样。
约翰逊在英国文学史上也具有重要地位。1731年他将A.蒲柏的长诗《弥赛亚》译成拉丁文,1735年撰写历史悲剧《艾瑞妮》,1737~1738年,撰写了讽刺汉诺威王朝的一系列作品,1738年完成长诗《伦敦》,1749年完成《人类愿望的虚幻》,1756年开始撰写政治讽刺文,1759年完成长篇小说《拉塞勒斯》,1765年编注六卷本的莎士比亚作品集,先后在《漫步者》《闲散者》上发表百余篇论文,1773年写下《苏格兰西部群岛行记》,1779~1781年,为56卷的诗集撰写传记式前言《诗人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