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胎换骨 :
指体会前人之诗的用意而自创新语以表达的作诗方法。宋释惠洪《冷斋夜话》载:“山谷云:‘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夺胎换骨本是道家语,指修仙得道后,脱去凡胎俗骨而换为圣胎仙骨。根据惠洪的转述,换骨与夺胎虽略有不同,但实质都是主张准确领会(窥入)前人诗中用意,再自创新语(造其语)予以表达(形容之)。这种方法对于初学者揣摩、把握前人成就,锻炼、提高诗艺,不失为有效的途径,但若以之为创作方法,就存在着不鼓励诗歌立意的创新而只追求诗歌语言表达的好奇务新的弊端。
一般将夺胎换骨与点铁成金相提并论,视为黄庭坚以及江西诗派的作诗法门,予以表彰或批评。但夺胎换骨之说出自他人转述,不见于黄庭坚的著作,不能断定即是黄庭坚所说。宋人吕本中《童蒙训》载:“鲁直云:‘随人作计终后人。’又云:‘文章切忌随人后。’此自鲁直见处也。”可见,黄庭坚是反对一味随人作诗的。黄庭坚指导后学时强调多学习借鉴前人,并着意突出掌握绳墨、法度等的重要性,也鼓励写作时化用古人之陈言,以收点铁成金之效(《答洪驹父书》),但并非不注意思想内容的创新。他在《与王观复书》中说:“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群拔萃。观子美到夔州后诗,退之自潮州还朝后文,皆不烦绳削而自合矣。”他主张诗文创作充分借鉴前人的成功之处,在“理得而辞顺”的基础上,达到“不烦绳削而自合”的自由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