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类型 :
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在反映生活、刻画形象、抒发感情、结构安排及语言表达上,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规律。中国文学史上最早划分文学类型的方法是二分法,即文和笔。南朝梁文论家刘勰认为“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即“文笔之辨”,根据作品语言韵律的有无把文章分为韵文和散文两大类,有韵的称“文”,如诗、词、歌、赋;无韵的称“笔”,如寓言、游记、书信、奏章。这种分法只是早期文章和文学尚未分家时的一种粗略划分。随着文学的发展和文学样式的增多,这种分法不能适用于现代教学和人们认知理解的需要。
在西方,按照文学的言说方式对文学进行划分,将文学类型分为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参照西方文学的分类方式,中国自晚晴以来根据文学呈现出的话语结构和特点将文学类型划分为4种: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小说主要是用一种虚构性的语言讲述完整曲折的故事情节、塑造立体丰满的人物形象、描写典型具体的环境;诗歌讲求语言凝练,节奏感强,结构跳跃,富有音乐性;散文结构较为自由,形式多样,语言优美自然,抒情性强;戏剧则在结构上分幕分场,人物、事件、时间、场景高度集中,具有戏剧冲突和戏剧情境,语言富有动作性、个性化和潜台词。
文学源于生活,根据文学创作的主客体关系和文学作为意识形态对现实的不同反应方式,又可以把文学划分为现实型、理想型和象征型3大类。现实型文学主要运用一种写实的笔法,对客观现实进行逼真的描绘以达到真实的再现,其现实意义比较强;理想型文学主要运用虚构、夸张、变形等手法,对现实生活进行肯定或否定的主观构想,侧重于抒情,多表现理想化的生活追求;象征型文学主要运用一种暗示性的话语,间接寄寓作者某种意蕴和哲理,从而给人以启发和感悟。
也有人将文学分为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叙事文学、抒情文学和戏剧文学等。
文学类型的划分,就是把一些相似的语言组织形式类型化、规范化,从而使读者更好地阅读、理解和创作,不同文学类型构成了不同的感知和把握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