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不作 :
原为孔子对自己政治思想、学说渊源及治学方式的总结,语出《论语·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孔子时代官师一体,还没有私人著述之事,故“述而不作”原本是针对先王礼乐制度而言的。“述”,在先秦语境中意为“循”,即遵循、继承先王的意思。“作”,即创始、制作,同《乐记》中“作者之谓圣”之“作”,孔颖达《礼记正义》:“圣则尧舜禹汤是也。”在孔子的时代,只有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这样的圣王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作”,因为“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中庸》),孔子有德无位,不能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样制作礼乐从而开创新一代,他只能继承历代圣王的礼乐成果,故谓“述而不作”。
但历代圣王的政教实践、礼乐成果皆凝萃于六经之中,孔子的“述”具体落实在对六经的整理、阐述活动中。特别是战国诸子百家兴起,私家著述愈来愈盛,人们把“述而不作”渐渐解释成对六经的阐述与创作。如朱熹说:“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皆传先王之旧,而未尝有所作也。”(《论语集注》)“述而不作”作为后人眼中孔子的治学方式而成为一种范式,成为古人颇为推崇的治学、著述方式。
朱熹评价孔子说:“夫子盖集群圣之大成而折中之,其事虽述,而功则倍于作矣。”(《论语集注》)“述而不作”表面上指阐述古人的经典而自己不创作,实际上是述中有作、又述又作,其作为传统治学和“立言”方式,在中国学术史上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