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处皆:留处行:【行处皆:留处行】说明书法审美创造中“行”与“留”的辩证关系。
清代包世臣《艺舟双楫·述书中》云。
“余见六朝硬拓,行处皆留,留处皆行。
凡横、直平过之处,行处也,古人必步顿挫,不使率然径去,是行处皆留也。
转折挑剔之处,留处也:“中和”审美观,是我国古典美古人必提锋暗转,不肯扺笔使墨傍出,是留处皆行也。
”“行处皆留,留处皆行”体现了书法用笔中的辩证美学系则,点破了艺术表现客观事物运动规律所蕴含的美的道理。
这并非包氏首创之论,早在唐代,孙过庭就曾说过:“夹动速者,超逸之机;迟留者,赏会之致。
将反其速,行臻会美之方;专扬于迟,终爽绝伦之妙。
能速不返,所调淹留,因迟就迟,记名赏会!非夫心闲手敏,难以兼通者焉。
”(《书谱》)孙氏以“劲速”与“迟窗”这一对相反相成的用笔之术语,深刻地阐明行笔婴有缓有您,有疾有涩,乍徐还疾,也就是后来包世巨所说的“行处留,留处皆行”之意,在这对对立统一的因素下实现超迈飘逸之美,达到汇集众美的境界,取得心会意的情趣。
这是因为,劲速易得势,形随势出,体应势变;迟留易稳重,点画深穆,体势稳健。
而统-·之,交替运之,便“行璨会美之方”,实现“绝伦之妙”。
故清人宋西亦云:“迟则生妍而姿态毋媚,速则生骨而筋络勿牵。
能速则速,故以取神;应迟不迟,反觉失势。
”(《书法约官》)书法美学所独有,我国传统的诗歌、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亦都无不究出地强调着这一美学原则。
汉代王爽名篇《洞筛赋》云,“或留而不行,或行面不留。
”说的是河箫独奕中的“行”与“留”之结合运用。
魏晋时期的文学家嵇康《琴赋》亦云在七弦琴独奏中“疾而不速,留而不滞”,这更是行中有留,留处皆行。
从这里我们可知,无论是那一种美的艺术,离不开“动”与“静”的高度对立统,一味动而不静,一味行而不留,则是违反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的;反过来,一味静而不动,一味留而不行,也同样是违反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的。
在艺术中违反了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就必然造成艺术创造的失败。
只有灵活地、相辅相成地将这两个相对立的方面密切地联系起来,交相运用,使之相辅相济,才能使艺术富于节奏的美、韵律的美,千姿百态,玩味无穷。
近人沈尹默先生在《历代名家学书经验谈辑要义》中也说:好味疾,一味涩,是不适当的,必须疾缓涩滑配合精使用才行。
涩的动作,并非停滞不前,而是使毫行墨要留得住。
留得住不等于不向前推进,不过要紧而驶地战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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