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 :
专名是一种标志,可将其分为九类:①人名。②仿人名,如对个别动物或拟人化客体的指称(如舰船或玩具娃娃)。③对非拟人化的但仍值得注意的事物之指称,如“Plymouth Rock”(普利茅斯岩矶)。④地名,如“Edinburgh”(爱丁堡)。⑤社团、集体或公司的名称,如“Germans”(德国人)、“Baptists”(浸礼教派)、“Exxon”(埃克森公司)。⑥文学艺术作品的名称,如“Mona Lisa”(“蒙娜·丽莎”)、“Paradise Lost”(《失乐园》)。⑦商标,如“Vaseline”(凡士林)。⑧历史事件或时代名称,如“War of the Roses”(玫瑰战争)、“Renaissance”(文艺复兴时期)。⑨概念或非拟人化的抽象事物,如“Toryism”(保皇主义)、“Skepticism”(怀疑论)。这些范畴都不是绝对的。一个专名有时分属于两个或更多领域。如,作为人名的“Ford”(福特)也是公司的名字,又可用作该公司产品的商标名。
人名同其他语言成分一样,也经历进化和传播,往往随着日常用语的演化而改变。它可能从一种文化被吸收到另一种文化中去,如凯尔特语的“Godofrido”变成英语的“Geoffrey”或“Jeffrey”(杰弗里)。有些专名则原样不改地用于另一种语言,如德语的“Karl”(卡尔)即是。有些则经过翻译,如拉丁语“Renatus”(原义为“复活”),到法语里就变成“Renō”(雷诺)。在欧洲,家族姓氏的起源较晚,到11世纪其原则尚未确定。家族的姓有几种根源,主要是始于贵族而逐渐传播开来。所取名字常常作为家世相传的基础,如“Alfred”(阿尔弗雷德)的父亲名叫“John”(约翰),他本人将被叫作“Alfred John’s son”(约翰之子阿尔弗雷德),因而他家的“姓”就是“Johnsons”(意为“约翰的诸子”,音译为汉语的“约翰逊”)。
地名如同人名,来源多样。有描述性的地名,如“Sulphur Creek”,直译意思是“硫磺溪”,汉语音译为“萨尔弗河”;“High Point”,“高点”—“海波音特”。有记述事件的,如“Battle Creek”,“鏖战之河”—“巴特尔克里克”;“Avalanche Pass”,“山崩之隘”—“阿瓦朗什口”。有表示占有性的,如“Pikes Peak”,“派克之峰”—“派克斯峰”;“Cooperstown”,“库珀之城”—“库珀斯敦”。有表示赞美的,如“Greenland”,“绿地”—“格陵兰”。还有经过人们“加工”而制造出的地名,如“Tesnus”是由“sunset”(日落)这一词形倒转而成,汉语音译为“特斯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