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经文 : 敦煌文学文体名。指俗讲活动所用的底本。一般包括经文、散文说解、韵文说解、押座文四部分。前三部分反复联缀,散韵相间,构成讲经文的主体;押座文用于俗讲开讲前和终场时的吟唱,故经常独立成篇,或写在讲经文的首尾。讲经文的体例是一个四段式:首段“开赞”,唱释经题;次段“序分”,说明法会主题;第三“正宗”,逐段讲唱经文;末段“流通”,以歌赞总结全篇。正宗是讲经文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部分,它的通常结构是:在一段经文之后,先用散文或骈文解说经文大意,然后用韵文复述散文解说的内容。现存的唐代讲经文均见于敦煌写本,包括《双恩记》、《维摩诘经讲经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妙法莲华经讲经文》、《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讲经文》、《说三归五戒讲经文》、《维摩碎金》等,另有独立的押座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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