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三美 :
1926年5月13日闻一多在《晨报·诗镌》第7号上发表《诗的格律》一文。认为新诗不应当废除格律,应当具有“音乐美”“绘画美”和“建筑美”。具体而言,“音乐美”强调“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绘画美”考虑了中国诗画相通的传统,强调诗歌词藻的选择要秾丽、鲜明,有色彩感;每一句诗都可以形成一个独立存在的画面。“建筑美”强调“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主要目的是力图使诗的内容和形式都表现出美的力量,使新诗成其为诗,表明新诗创作进入到一个自觉的阶段。
闻一多的诗歌三美理论,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不仅对新月派的新诗创作影响极大,且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并纠正了五四运动以来白话新诗过于松散、随意的缺陷,使中国新诗趋于精炼、集中,具有了相对规范的形式,推动了中国新诗的发展。
闻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