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乎情,止乎礼义 :
对《诗经》中变风变雅作品的进一步说明。语出《毛诗序》:“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发乎情,即诗歌来自于人们与生俱来的天然情性;止乎礼义,即诗歌为礼义所规范,能够合乎政教的使用。后来,这一说法被广泛应用流传,并且应用范围也从原来的变诗逐渐扩展到整个诗学领域,成为评价诗歌的某种普遍性的理想标准,要求诗歌既能抒发真实、自然的情性,又能合理合度的指向更高的人文修养或政教意义。
“发乎情,止乎礼义”继承了先秦以来的儒家诗教观念。如孔子一系列说法中所阐发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等。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认为变风变雅之作之所以能“发乎情,止乎礼义”,其主要在于:①诗人通晓时事的变化以及传统的习俗,能够针对性的在诗中传达怀其旧俗的意旨来风刺君主。②政治虽然变得混乱,但旧俗仍有流传,衰而未竭,诗人作诗依然有所依据。宋代苏轼《王定国诗集叙》中也持此说,认为:“太史公论诗,以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以予观之,是特识变风变雅耳,乌睹诗之正乎?昔先王之泽衰,然后变风作,发乎情,虽衰而未竭,是以犹止乎礼义,以为贤于无所止者而已。”对于变风诗作多男欢女爱的情形,认为其都是乱世的病症所在,用意仍然是风刺君主,有补政治。只是在某些变诗中,因为整个世风已经彻底坏乱,所以只能抒己情志,徒然咨嗟叹息闵世而已。这也透露出诗歌写作在特定语境下所面对的矛盾,即本于情志的诗,并不必然具有政教功能,想要“止乎礼义”,礼义制度或传统风俗的流传和保持是必不可少的。
除了情与礼义关系的讨论,西晋挚虞《文章流别论》中用此说讨论了赋的形成:“古之作诗者,发乎情,止乎礼义。情之发,因辞以形之;礼义之旨,须事以明之,故有赋焉,所以假象尽辞,敷陈其志。”意即情,要用文辞来赋以形式;礼义,要通过事例来显明道理。所以就有了赋,赋的意思就是借着事象、物象的铺排来“发乎情,止乎礼义”。这一说法相对于通常对于《毛诗序》的因袭,别开生面的说明了礼乐传统衰落后,诗歌写作主要转向文字方式的事实,也说明了汉代赋体在诗学观念上承袭诗学而在写作上已然更新的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