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 :
命常用于王室册封诸侯或任命、赏赐官员,《尚书》“六体”(典、谟、训、诰、誓、命)之一。《尚书》中以“命”为题的篇目有《说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顾命》《毕命》《冏命》《文侯之命》等九篇,也有不以“命”为题但实际就是“命”的,如《君陈》《君牙》等篇。
常见的有遗命和赐命。遗命如《尚书》中的《顾命》,周成王临终前托付重臣辅佐太子钊“弘济于艰难”。商代赐命有《说命》上、中、下三篇,因为其中有商王武丁任命傅说为相的命辞,故题为《说命》。清华简亦有《说命》上、中、下三篇,简背原有题名为《傅说之命》,与今天见到的伪古文《尚书》中的《说命》三篇完全不同。周代赐命在伪古文《尚书》中有《君陈》《毕命》《君牙》《冏命》等。《礼记·祭统》所录孔悝的鼎铭,是春秋时期诸侯赐命卿大夫的代表作。
周代完整的命辞,一般从文王、武王的丰功伟绩讲起,然后周王说到自己身负重任,处境艰难,急需有德有能者的辅佐,而受命者正好是可信赖的最佳人选,理应加官赏赐。命辞皆要说明加什么官、赏什么物,这是受赏者拥有某种特权、享有某些财贿的法律依据。陈汉平认为“所赐物品与所命官职爵位及职务性质(如文职、武职)之间相应有严格且鲜明之等级对应关系”。赐命多是褒奖赞美之辞,形成典雅舒缓、庄严祥和的风格。
三代的赐命之文,秦朝改称为“制”,汉代分得更细,有策书、制书、诏书及戒敕等,都受先秦之“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