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 :

本义指人容色之美。《左传》桓公元年载:“美而艳。”杜预注:“艳,美色也。”至魏晋南朝,随着文学自觉的逐步深入,“艳”这一概念也逐渐被引入到文学批评中,用来指文辞的华美。晋范宁称“左氏艳而富”(《穀梁传序》),唐杨士勋疏:“艳者,文辞可美之称也。”

六朝文士对文采之艳起初大致持肯定态度,西晋陆机批评“阙大羹之遗味,同朱弦之清氾”的作品“雅而不艳”,即指它们“文少而多质”,“质之甚也”(陆机《文赋》李善注)。东晋葛洪也认为:“《清庙》《云汉》之辞,何如郭氏(郭璞)《南郊》之艳乎?”(《抱朴子·钧世》)都是从正面肯定“艳”的价值。

但随着南朝形式主义文风愈演愈烈,文学批评家在肯定艳的正面价值的同时,也对它的流弊加以反思。刘勰一面肯定《楚辞》“金相玉式,艳溢锱毫”(《文心雕龙·辨骚》),一面又批评“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文心雕龙·宗经》),在肯定以艳为面目出现的文学自觉成果的同时,抵制当时片面追求辞采而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文风。

此后的批评家,多从后一角度继承了对艳的批评,如李白云“梁陈以来,艳薄斯极”(唐孟棨《本事诗》引)。而辞采的正面价值则多由丽这一概念承当,清王寿昌论诗“丽,不可失之艳”(《小清华园诗谈》卷上),最能见出艳、丽二者的异同。

为您推荐

典雅

典雅 : 典谓经籍,雅者正也,故典雅连缀成词,谓辞义中正,合乎经典。汉以后,儒家成为正统的意识形态,故典雅之作亦往往与儒家经典相关。魏曹丕评徐幹《中论》“辞义典雅,足传于后”(《与吴质书》),而《中论》被列..

境界说

境界说 : “境界”一词出现较早。汉郑玄笺注《诗·大雅·江汉》有“往正其境界,修其分理”语,境界指地域的范围界限;三国时翻译的《无量寿经》有“比丘白佛,斯义宏深,非我境界”,境界指造诣所及的范围和层..

《蕙风词话》

《蕙风词话》 : 况周颐(1859~1926)著,写定于1924年。共5卷。1936年,《艺文》月刊又连载《蕙风词话续编》2卷,均收入《词话丛编》。《蕙风词话》继承发展了常州词派的词学思想,主要内容大致如下:①论词的审美..

有我之境,无我之境

有我之境,无我之境 : 二者的产生根源在于观物方式的不同,而且二者所代表的美感性质也有不同。北宋理学家邵雍在其《观物篇》中提出两种不同的观物方式:一种是以我观物,另一种则是以物观物。 他认为:“以物..

古雅说

古雅说 : 语出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子》:“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故古雅者,可谓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他所说的古雅,就是艺术的形式之美,因艺术的形式相对于自然的形式而言属于第二种形式,..

无用之用说

无用之用说 : 所谓无用,指文艺不能给人带来实际的利益,是无用的;但从人的精神需要来看,文艺具有更高的功用,能够起到提升和完善人格结构的作用,这就是无用之用。语出《庄子·人间世》:“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